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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收藏品现骗局 不法商贩遇执法人员望风而逃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7月03日06:18 黑龙江晨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2日讯宣称一套价值千元的“奥运纪念币”可升值到上万元,滔滔不绝向顾客介绍的售货员,看到工商人员来检查,竟扔下东西跑了。今天,哈市工商局南岗分局执法人员对利用奥运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的商家进行了查处。


  今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长江路某大厦一楼大厅。大厅内有3家对外宣传并经销“奥运金银纪念币”和“二、三、四套人民币”纪念币的商家。各商家的柜台前分别摆着“币中珍品”、“中国第一邮”、“至尊墨宝”等宣传海报,柜台上摆着宣传画册,但并不见实物。销售人员拿着宣传画册在介绍产品时宣称,由“奥委会开发委员会”授权,国家几大权威部门专家设计的“奥运金银纪念币”大团圆,是至今为止最完整、最具北京奥运文化色彩的奥运顶级藏品;销售的“二、三、四套人民币”,为全球绝版,由国家权威部门首次破例发行,仅发行2008套,还配有“纯金纯银熊猫币”、“2008奥运纪念币”等等。销售人员表示,购买上述产品中的任意一款,短期内都能升值到万元以上。如果有意购买,她们将留下顾客的电话,送货上门。

  针对商家的宣传和销售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出示与奥运有关的证书及奥委会授权的相关文件,其中两商家均无法出示,执法人员当即将其宣传海报撤下并扣押。就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3名销售人员却乘机逃跑了。另外一家销售商虽出示了《工商执照》,但却没有商品的授权证书,而且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被执法人员责令整改。

  哈市工商局南岗工商分局局长赵毅辉表示,上述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和销售行为。赵毅辉局长提醒广大市民,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北京奥运会新闻,北京奥运会说吧)的临近,各种带奥运标志的商品、纪念品也日趋增多,希望市民在购买2008年奥运纪念品时,查验授权证书,防止上当受骗。

  本报首席记者 贾杰

(责任编辑: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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