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王宇李延霞)奥运会门票将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销售奥运会门票时所需发票的开具将分别按“特定客户”和“公众客户”两种情况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奥运会门票将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同时介绍了奥运会门票销售所需发票的开票方式。
一是向特定客户开具发票。北京奥组委在销售特定客户门票时,开具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发票。二是向公众开具发票。
据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门票销售预定开始时间为2007年4月,2007年9月开始收取票款,2008年6月开始配售门票。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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