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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同样需要奥运规格 防止长江水域游野泳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8月17日13:34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我来说两句

  暑热难当,游泳成了时下人们最喜爱的消夏方式,但戏水带来的并不全是清凉,也有意外溺亡带来的威胁。据教育部近期公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发布分析报告》显示,“遇溺”成了中小学生课余的最大杀手,占据意外死亡总数中三成以上的比例。

窥一斑而知全豹,“游泳”的风险指数正在逐渐提高。

  当然,“游泳遇溺”更多发生在公开水域,即所谓“游野泳”,但这却不应成为相关部门疏于整治懈于管理的口实。以湖北武汉为例,身处火炉面朝长江的气候、地理特点令武汉人已将“游泳避暑”当成了一种习惯——“煮饺子”是武汉人对万人游泳景象的戏称,却更漫溢着几分生活情趣,但与此同时,仅今年五月武汉水上公安分局便处理了五十余起遇溺事件,数量之巨令人触目惊心!

  如果将长江水域自身复杂的水文条件归结为“不可抗力”,相关部门尚未在“人力可以企及”的领域有所作为:除了水上公安局外,江汉两岸的水上救助队均为公益性质,不具经济来源的同时甚至缺乏必要的救生专业知识培训!可即便如此,“水上救援队”仍充当了保障武汉人民游泳安全的中坚力量。从这个意义上看,相关部门的确在“安全保障”一环上出现了真空。

  2006年8月,在湖北宜昌举行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中,前全国冠军金伯康在比赛过程中心脏病突发溺亡。虽然这是一例“偶然事件”,但考虑到专业运动员在游泳过程也可能出现意外,多数并未接受正规训练的市民自然更易受到各类因素的威胁。制定诸如拉网限制游泳面积、水深,组织水险救援人员,采购一定数量的巡视皮艇等应对性方案当是相关部门工作中的应有之义。

  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将男女10公里公开水域比赛纳入了竞赛日程。据介绍,奥运公开水域的比赛除配备了必要的护卫艇、蛙人等措施外,对运动员的身体状况、水性泳技也有严格的审查制度。虽然不可将奥运的保障规格与“改善江河公开水域游泳条件”这样的公共服务等量齐观,但用对待奥运的态度对待市民健身休闲场所的规划和改善,“人人享受奥运”应该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精髓所在。诚如希腊奥组委所言:“我们希望雅典奥运会能为希腊留下一份遗产”,借北京奥运会的东风,以点带面,全面改善我国大众体育的设施和条件,与举办一届历史上最成功的奥运会同等重要。

(责任编辑: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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