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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歌曲不得随便使用

  蔡燕兰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昨日从北京奥组委获悉,北京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日前正式举行北京奥运会音乐著作权保护授权文件交换仪式,并公布了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据悉,北京奥组委方面初步估计,2008北京奥运会将使用上万首音乐作品,奥组委将为这上万首奥运音乐作品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同时,奥组委授权音著协监管奥运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情况,以确保各界合法使用奥运歌曲。

  据悉,奥运歌曲的著作权和奥运会口号、会徽、吉祥物、体育运动图标、火炬接力标志以及其余奥林匹克标志,都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包括:用于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文化活动中的音乐、用于场馆的背景音乐、用于颁奖典礼和比赛的音乐等。

  北京奥组委方面表示,初步估计,北京奥运会将使用上万首音乐作品。其中,北京奥组委通过奥运歌曲征集活动评选出的奥运歌曲将作为其中的重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国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惯例,北京奥组委还需另行获得其他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方能在北京奥运会使用这些音乐作品。

  今年8月,中国某知名导演曾以“迎奥运”为主题,邀请众多明星拍摄短片。但短片最终因出现“奥运”字眼,涉嫌为楼盘广告商进行广告炒作,而被奥组委明令禁止。北京奥组委方面表示,由于奥运会涉及的音乐作品数量庞大,加上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多样的传播方式,奥运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一直是奥组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方表示,此次与音著协牵手合作后,该协会将全力配合北京奥组委解决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许可。

(责任编辑: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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