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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奥运活动 > 奥运啦啦队

好运北京摄影大赛活动规则

  活动规则

  (一)参赛对象:

  国内能涉及拍摄“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的啦啦队用户

  (二)参赛方式:

  参赛者通过“搜狐奥运啦啦队”(jiayou.2008.sohu.com)网站注册(必须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及源文件上传至该网站。

作者提交自己的作品后,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在大赛页面上行展示,审核标准参照基本要求。

  (三)规格要求:

  原创性: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创新性:参赛作品必须为大赛截稿日期前未参加过其他同类比赛的作品,如抄袭或已经在同类比赛中投稿的参赛作品,一经过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的评奖资格。

  (四)作品要求:

  1、参加本次活动请遵照“网络作品大赛思路及版权说明”之规定上传,发布“作品”及“作品说明文字”;

  2、摄影作品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越500K。

  奖品设置:

  [一等奖] 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等奖] 专业数码相机

  [三等奖] 时尚手机

  [优秀奖] 大容量IPOD

  活动时间:2007年8月19日 – 2008年6月17日

  1 第一阶段:07.08.19- 07.10.22 07.10.26公布获奖名单

  2 第一阶段:07.10.23- 07.12.20 07.12.31公布获奖名单

  3 第一阶段:07.12.31- 08.03.02 08.03.06公布获奖名单

  4 第一阶段:08.03.03- 08.04.21 08.04.25公布获奖名单

  5 第一阶段:08.04.22- 08.06.06 08.06.11公布获奖名单

  6 总评选阶段:08.06.06- 08.06.17  08.06.17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版权说明:

  1 所有参赛作品均免收参赛费及报名费。

  2.参赛稿件必须是个人或团体原创作品,同一参赛者可以参加提交多幅作品,参赛者应拥有其版权;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其作品没有侵犯其他 任何人权益;如为代理人,应拥有授权证明。参赛作品如出现版权纠纷,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3.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的展播发布和宣传使用权;相关媒体进行转载,无须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亦无须另行支付稿酬。

  4.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主办者评选、颁奖,主办者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同时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信。

  5.参赛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形象的肖像权等问题由个人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作品提交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6.作品经评选后获奖,按奖项设置支付奖金和奖品,其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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