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姝)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北京警方将依据各种科技手段,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支撑,将“足球流氓”等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者拒之门外。这是昨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透露的消息。
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足球流氓一经发现,警方有权责令其1年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如擅自再次进入比赛场馆,只要发现,警方就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
借鉴欧洲国家做法“提前介入”
“在比赛入口处及时发现‘足球流氓’,制止其入场,这是该条规定得以实施的关键。”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李渊林表示,对于足球流氓,英国等欧洲国家采取的手段是“提前介入”,大型赛事开始前,警方先通知其到指定场所,比如警察局,跟警察一起观看比赛。“北京具体措施现还没成型,但将借鉴英国等国家的做法”。
依靠“人脸识别”挡住“不被欢迎者”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纪委书记刘学潮介绍说,北京奥运将采取“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在入口处安装一“探头”,如果有不被欢迎的人入场,即使该人贴了胡须,化了浓妆,“探头”也能透过外表,根据骨骼特征,识别出其真面目,立即报警。此外,一些赛事还有可能采取实名制等手段。
“凭借这些科技手段,挡住足球流氓很‘方便’。”刘学潮说,北京警方已于此前的各赛事中,开始搜集“足球流氓”的资料。3月1日后,只要发现足球流氓,就将采取“一年禁看”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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