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包括:截至2008年6月,年满18周岁以上(对年龄上限不做规定),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备指定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自愿为第29届奥运会提供义务服务、接受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领导和管理等。
奥运会志愿者都应具备使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具体到不同岗位,又会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有时间精力并且愿意为第29届奥运会和残奥会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士都可以报名,申请成为赛会志愿者,其中,富有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优秀、具有一定从事志愿服务的经历、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申请人,将成为我们优先考虑的对象。
(责任编辑:哆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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