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北京2008”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天津市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全市大中小学都可根据市教委确定的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基本条件进行申报。本市通过评选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旨在将奥运会项目和竞赛知识纳入学校体育教学实践,拉近大中小学生与奥运会的距离,同时培养大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主动参与的意识。 本市是2008年奥运会的承办城市之一,市教委根据奥组委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将通过在大中小学中进行奥林匹克教育,以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宣传北京奥运会的理念,让学生了解奥林匹克运动。因此近日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命名“天津市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凡被命名为“天津市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的学校将由市教委统一颁发“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铜牌。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各大中小学申报“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必须达到相应的基本条件。包括:(1)学校具有体育传统项目,在体育课中渗透奥运会项目的介绍,学生具有欣赏奥运比赛的素质;开展校园健身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整体健康指标良好。(2)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奥林匹克教育,将奥林匹克精神纳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礼仪风尚和开阔的国际视野。(3)校园硬件建设特别是体育设施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校在校生人数3000人以上,具备塑胶运动场地。(4)学校能面向社区,宣传奥林匹克精神。 学校还要在体育教学中推广部分奥运会竞赛项目,拉近学生与奥运会的距离。此外,市教委要求各大中小学还要围绕2008年奥运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奥运征文、奥运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摄影、书法、绘画、诗歌、外语演讲、学校体育竞赛等活动。 (责任编辑: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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