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第十三天
在历届奥运会的第十三天,中国获得了三块金牌——
1984年,跳水周继红;
1988年,乒乓球陈龙灿和韦晴光;
1996年,乒乓球刘国梁。
今天想说的故事是乒乓球。
1,艰难“入奥”
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9年10月25日的“名古屋决议”,中国运动员在正式的国际比赛中一共获得了三十个世界冠军(平均一年一个,跟现在没法比),其中29个是乒乓球的,还有一个是速度滑冰的,这我已经谈到过了。她除了说明中国乒乓球的强大以外,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中国体育的可悲。
可惜所有这些乒乓球的世界冠军,都不是奥运会项目,换言之——由于种种原因,在夏季奥运会的所有项目里,建国三十年间,中国运动员都没有取得过世界冠军,这个记录直到马燕红1979年12月夺取高低杠世界冠军之后才被打破。
直到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乒乓球才成为正式比赛项目,但是这个时候,又恰恰是中国乒乓球处在最低谷的时候:男子团体刚刚丢掉了世界冠军,女子则面临东道主的压力。
2,男子单打:选择突破口
当时中国乒乓球队的总教练是许绍发,他明智地决定以男子双打突破口——以往,男子双打是中国队实力最差的项目,中国队在包揽1981年世界锦标赛金牌之后,在后面的1983年和1985年两届世锦赛上都是获得七块金牌中的六块,丢掉的恰恰都是男双金牌。
这个决定,显然是正确的,陈龙灿和韦晴光虽然是两个直拍选手,但是一个擅长快攻一个擅长弧圈球,配合起来相得益彰,终于使得以乒乓球为“国球”的中国队没有在汉城(首尔)铩羽而归。
3,女子单打:何智丽后遗症
陈静在1988年奥运会上获得的女子单打金牌,在某种程度上和“何智丽事件”有关。
“何智丽事件”的焦点,是一种价值观的取舍,按照许绍发的观点:A,为了确保中国选手获胜而采取“让球”的做法,这在历史上经常出现,是特定环境下采取的特殊方式;B,当时让何智丽“让”给管建华,从理论上讲确实能增加中国选手获胜的几率;C,如果何智丽不愿意“让”这场半决赛,可以向对手和队里声明。
然而,许绍发的观点里一个焦点在于:假如何智丽真地“声明”了的话,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所以“何智丽事件”这个事,只能作为一个历史上的插曲存在下去了。
何智丽事件发生在1987年的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此事发生之后,自然会对她参加1988年奥运会产生一定影响,在决定奥运会人选之前,陈静在队里征求意见的时候写了一张字条,主题是——“为什么不能启用新人呢?”,于是陈静就增加了成为“新人”的可能性。
和陈静一起参加奥运会的另外两位选手是焦志敏和李慧芬,前者获得女子单打第三名并且和陈静联手获得女子双打银牌(“韩剧”在中国滥觞之前,焦志敏在韩国的明星威望超过所有韩国的文艺明星,完全可以说,没有焦志敏,“韩剧”将缺少了主要的审美标准——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是也!),后者则获得女子单打银牌——就陈李之间的打法来看,李慧芬遇见陈静,自然是陈静胜面大。
4,中国传统
说到刘国梁的金牌,就要说到在中国乒乓球的历史上,最沉重的情结是“直拍情结”,这里面比较有趣的有这样几点——
首先,直拍打法、尤其是直拍进攻型打法是中国人对于乒乓球运动贡献最大的打法,这里面又可以细分为十几种不同的风格和技术,因此在各个不同的时候,中国乒乓球的决策层都强调这种中国传统,刘国梁无疑是“中国式直拍打法”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其次,虽然说“直拍横打”的技术不是刘国梁发明的,但确实是刘国梁将它在比赛中予以成功运用的(少年刘国梁运用这种技术击败瓦尔德内尔,一战成名),后来这种技术成为王皓的主要反手技术。就这个意义上说,刘国梁除了对于中国式直拍打法的“继承”之外,还有极大的“发展”之功;
第三,直拍打法中,运动员最基本的素质是要“聪明”,因为直拍进攻型的打法不是一种比拼实力的打法,而是一种搏杀式的打法,首先需要运动员聪明异常、机警异常,有点儿“赌”的气势。因此,优秀的直拍选手经常有幸成为优秀的教练员——在中国乒乓球的历史上,许寅生、李富荣、张燮林、许绍发、郗恩庭、刘国梁等所有“主帅”式的人物都是直拍打法,唯一的例外就是蔡振华!
第四,如果具体说到1996年奥运会,其实除了刘国梁的金牌之外还必须说到邓亚萍的金牌——邓亚萍战胜陈静赢得的金牌,我认为有一个很大的值得研究的疑点:前四局,陈静表现得非常出色,但是决胜局却以5比21落败,难道真是陈静最后关头不堪一击而邓亚萍则异常神勇吗?
说实话我不相信两位同等级别的选手之间会有这样大的反差,请朋友们一起讨论一下吧。 (责任编辑: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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