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网站9月27日讯 今天下午,北京2008年奥运会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北京奥运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继东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奥运立法不是制订奥运法典,而是奥运筹办和举办期间的法制保障问题。 周继东说,奥运立法不是要制订所谓奥运法典,把所有奥运涉及到的问题在法律文件里做出这样那样的规定。在北京市取得了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主办权以后,社会各界就开始非常关注奥运期间的法制保障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法律界的人士还曾经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提出奥运立法的问题,而北京奥运立法工作协调小组也一直在研究这些问题。所以奥运立法并不是今天才提出的问题。 他指出,随着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我们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上完善。在这种大背景下,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在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过程中的一切工作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度来进行。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虽然大多数问题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但有些问题要考虑在法律的某些方面采取用补充和完善的方式来解决。此外,我们还要考虑奥运会的惯例和我们在主办合同中的承诺。 他最后强调,奥运立法问题不完全是法律的制订问题,还有法律的执行和实施的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奥运立法的概念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奥运筹办和举办期间的法制保障问题。(范帆) (责任编辑: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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