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协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表示接受亚篮联对中国青年男子篮球队在亚青赛上的处罚决定。
2008年亚洲U18男子篮球锦标赛于8月28日在伊朗举行,中青队在小组赛以三战全胜的成绩获得小组第一,晋级第二阶段八强赛。
篮协声明称事件发生后球队立刻向亚篮联提出申诉,但亚青赛技术委员会维持原判。9月2日出示正式书面确认,对中国队处以3万瑞士法郎(约18.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篮协这两天一直在和前方球队联系,了解情况,并在2日中午召开了紧急会议,最终确定以网站消息发布的方式对外公布这一决定。
声明中将主要责任归于中青队自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队主教练在对裁判判罚不满时采取了不理智、不恰当的行为,超出了国际篮球规则的允许范围,是造成此后果的主要原因。”中青队在此事之后也进行了总结,表示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但篮协仍旧以书面方式对中青队提出了批评。“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教练员钻研国际篮球规则的精神欠缺,也有国内各级篮球竞赛管理和规范不够的问题。这个事件敦促我们作为亚洲篮球大国,一个职业化进程中的运动项目,不仅要在竞技水平上不断提升,也有责任在维护竞赛环境和管理建设方面做出正面的示范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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