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奥运-搜狐网站
奥运频道 > 奥运新闻 > 各界奥运新闻

北方网:手机电视看奥运是“馅饼”还是“陷阱”

【IT168 资讯】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近来,一些手机商家也借“手机看奥运”等卖点招徕顾客。对此,央视表示该行为涉嫌侵权,手机芯片厂商则表示此举合理合法。通过手机电视收看奥运会赛事是否会构成侵权,消费者能否享受这一时尚而便捷的服务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款手机能够接收模拟电视信号,这种信号是免费的,因此收看电视时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比如CCTV-1、CCTV-2等公共频道都可以收看,只有一些特殊的卫视需交一定的费用。明年奥运会期间,只要你拥有这款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免费看比赛。”一位手机销售人员在回答记者对一款电视手机的疑问时态度肯定,反复强调由于该款产品用的是模拟信号,所以在明年只要CCTV-1、CCTV-2播奥运赛事,收看肯定不成问题。

  2007年以来,多家网络运营商纷纷开通手机电视专业频道,联通、移动也开启了此类服务。以奥运为契机,很多手机商家也借奥运卖点招徕顾客,手机电视普及趋势愈演愈烈。消费者则一边在为手机电视的便捷而心动,另一边又在疑惑:手机看奥运是免费大餐,还是商家的销售伎俩?

“手机看奥运”遭质疑
  “通过手机电视播放奥运会赛事,就是侵权。”央视体育中心总监江和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央视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内地独家播出机构,拥有北京奥运会多项赛事的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IPTV等转播权。在未购买版权的前提下,如果哪个企业擅自播放奥运赛事,就属于侵权。

  对此,记者致电央视,但负责手机电视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手机电视播放奥运节目是否侵权的问题,央视近日会给记者一个正式的回复,但具体时间还无法确定。

  早在2004年,手机厂商武汉多普达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达)就推出了一款智能手机,此款手机具有视频功能,可以收看电视节目,成为手机中的“移动电视机”。然而正是这款手机,引发了国内首宗因为手机电视而引起的诉讼。2005年6月,法院终审判定,多普达对未经中央电视台许可,链接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的行为,向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致歉、并删除相关链接,多普达自愿补偿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多普达818型手机6部。

  央视诉多普达手机电视侵权一案曾引起了业界的极大关注,被称为“手机电视第一案”,也遭到许多质疑。而此次央视指认通过手机电视播放奥运节目涉嫌侵权是否会有同样的结果呢?

“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我们生产的手机电视芯片,完全可以内置在手机、MP4、笔记本电脑等多种自带屏幕的终端中,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接收模拟电视信号来收看免费电视节目,就像没有安装有线和数字电视的用户完全可以收看仅有的几个频道一样。”泰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何云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据悉,该公司生产的手机电视芯片已经覆盖了国内的很多手机品牌,如果认定所有形式的手机收看奥运行为侵权,该公司无疑将难脱干系。何云湘指出,根据我国广电总局的要求,在全国各大城镇中,每个地区、城市都会有6至7个免费发射的开路电视频道信号,内置泰景芯片的手机完全可以接收到诸如央视CCTV-1、CCTV-2等免费电视频道信号,从而观看到北京奥运会赛事。

  对于央视的质疑,何云湘强调,“根本就是把两个概念混淆形成的误会,如果有企业未经授权就通过数字信号拷贝盗用央视的奥运节目,以压缩、解码等手段向终端转播,那么可以说其侵犯了央视向国际奥组委购买的转播权,但如果用的是模拟信号,那么终端的行为则和电视机一样只是接收而没有转播,构不成侵权。”

手机电视涉及版权问题
  据悉,奥运期间中央电视台将拿出7个频道报道赛事,其中5个是免费频道,2个是付费频道。CCTV-1界定为北京奥运会全貌的频道,将安排播出关注度高的比赛,比如游泳、田径等,CCTV-2则以转播中国人关注的国际赛事为主,如足球、篮球、排球等。

  在2006年举行的体育电视国际论坛上,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孙玉胜曾明确指出,中央电视台拥有2008年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同时拥有2008年奥运会新媒体转播权。在2006年4月,广电总局授予CCTV网络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三大运营牌照,包括直播、点播、集成运营等9大业务的许可。

  据业内人士称,央视运营的手机电视业务是通过网络或者数字电视信号接收播放,其中并不包括通过接收免费模拟电视信号播放的手机电视业务。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文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央视以巨资买下了北京奥运会赛事在中国内地的独家转播权,无论是使用数字电视信号还是模拟信号,其生产电视手机的手机商和芯片商都没有向央视申请过奥运电视转播权。

  “从技术角度讲,如果用户单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接收手机电视,芯片企业应该不够成侵权。但由于此前没有先例,我国的手机电视还在迅速增长,如此庞大的用户队伍是集体吃馅饼还是落入版权陷阱恐怕一时还很难定论。”赛迪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蒋利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冯晓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如果消费者是免费看CCTV-1、CCTV-2的奥运节目,他们应该构不成侵权,但生产这种接收芯片装置的企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不经授权就利用了上述节目,这从著作权法的法理上讲是存在问题的,但在认定上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责任编辑:静娅)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