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北京市暂住证 中新社发 吴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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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警方将从2月22日起开展代办暂住证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市尚未办证及新来京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符合办证条件者将全部办证;对证件有效期已满的,逐人重新审核换发新证,实现“依法登记办证,共创平安奥运”。
从媒体的报道看,北京此次换发暂住证专项行动势头生猛,既要“逐一登记”,又要“逐人审核”,大有让所有在京外来人口“人手一证”的趋势,而且还扯上了奥运会的大旗。
此举令人费解。
暂住证之弊,早已是人所共知,不仅涉嫌歧视,还限制了本国公民在本国境内的自由迁徙,助长城乡之间、原住居民与移民之间的感情隔阂,而且,随“证”而来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行为,更是令人深恶痛绝。特别是随意查验暂住证,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捆绑收费,并以野蛮方式“执法”,只能加深城市流动人员的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实践早已证明,暂住证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实际意义和效果非常有限,同时,暂住证本身的合法性已越来越受到舆论的质疑。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均无权自设行政许可,尽管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为期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一年后他们必须报请同级人大批准,形成法规后公布。然而,到现在为止,全国没有一个省级政府通过有关暂住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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