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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奥运备战 > 体总公告

2008年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15 至18 日

  地点:上海水上运动场

  二、竞赛项目:

  男子:

  2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5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女子:

  200米:单人划艇、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500米:单人划艇、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三、参加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甘肃省、解放军、武汉体育学院和其它特邀单位。

  四、竞赛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作为特邀单位除外)。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个项目限报2条艇,运动员可参照竞赛日程兼项。

  (三)2007年全国皮划艇锦标赛男子划艇、男子皮艇、女子皮艇积分总和排名前60名的运动员,女子划艇积分总和排名前10名的运动员,享受国家竞赛包干经费参赛。各单位获得国家包干经费保证名额运动员总数4:1的工作人员为大会负担名额,其余人员自费。

  (四)采用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布的《皮划艇竞赛规则》,参照执行国际皮划艇联合会《静水竞赛规则》。

  (五)比赛采用淘汰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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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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