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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风土人情:冬至炕熏腊肉 节令饮食习俗

    搜狐体育讯 生活习俗——冬至炕熏腊肉,节令饮食习俗。流行于全省各地。湖南人喜食腊肉,冬至开始杀年猪,除留部分鲜食外,大部分制成腊肉留着长年食用。其制作方法是:先将猪肉(最好带皮)或牛肉、鸡、鸭、鹅、鱼、兔肉等用盐或拌以五香、八角粉腌四、五天,待晾干后,以锯木、谷壳、花生壳、桔皮、柚皮等烧烟熏烤,或挂在柴火灶上,让冷烟熏烤,称“冬腊肉”。

色泽鲜红,味道香美,可食至来年伏日不坏,是家人自食、待客、宾馆、酒店的佳肴。

  生活习俗——伏日吃姜,节令饮食习俗。流行于长沙、湘潭、株洲等地。夏日炎热,气候干燥,人们喜贪凉,故易蕴积内寒。民间有伏日吃老姜炒子雄鸡(刚开叫的公鸡)的习俗,姜要多放,一只鸡一般要放半斤姜,以便驱寒。长沙人吃时要将门窗关闭,吃得大汗淋漓,意在发散体内蕴寒,防止秋发寒病。民谚云:“冬吃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药方。”伏日吃姜炒子鸡最好三个伏日都吃,如果条件不允许,一般也要吃一个伏日。农村亦有用草药路边荆煎水烹制老姜炒鸡,以散寒祛温健脚强身的。此习沿袭至今。

  生活习俗——立夏吃蛋,节令饮食习俗。流行于湖南大多数地区,尤以湘南的衡阳、郴州、永州和湘西最甚。立夏日,将整鸡蛋煮熟,剥壳后加红枣煮汤吃,叫“吃立夏蛋”。湘南一带,尤其是嘉禾、临武、蓝山、桂阳于立夏当天早晨起来,将整鸡蛋或鸭蛋煮熟,用红纸或红色染料将蛋皮染红,再用一个小网袋装上,系于少年、儿童的前胸,一直挂到中午或下午再剥去蛋壳将蛋吃掉。民间以为立夏吃蛋,能强身健胃,行走有劲。谚云“立夏吃蛋,石板踩烂” 。

  生活习俗——喝凉药茶又称喝凉茶,节令饮食习俗。流行全省各地城乡。湖南夏季炎热,气候干燥,容易受热中暑发疹或生疮疖痱子,人们常以一些清热解暑、利尿解毒的草药,诸如金银花、淡竹叶、夏枯草、车前草、香薷、薄荷之类,加上石膏等矿物药,煎水或开水冲泡,代茶喝,以防暑解热,祛湿消毒,强身健体,称“凉药茶”,或“凉茶”。所用之药草,农村多上山自采,城镇则中药店有专门配制供售用。此习永盛不衰。

  生活习俗——米粉,是湖南省内尤其是常德市、湘西、湘南一带的风味食品和小吃。依据加工方法不同,有“肠粉”、“切粉”、“滤粉”、“榨粉”,统称“米粉”。食用时按烹调方法的不同,又有各种各样的称呼。将米粉加各种配料、佐料(醋是必不可少的)凉拌而食,称“凉拌粉”;将米粉放在滚水锅中烫热,捞起,不放汤,加配料、佐料,称“冒热粉”;加汤,称“汤粉”;用油炒,称“炒粉”;用小锅将米粉和配料一起煮,称“煮粉”。根据配料不同,有“瘦肉粉”、“牛肉粉”、“鸡杂粉”、“螺蛳粉”。不加肉菜的叫“素粉”。湖南人喜好米粉,或赶圩、或进城,每每选中吃米粉,饭店、宾馆、招待所早餐供应米粉,在家待客乃至未婚男女在圩镇上见面,如果双方满意,便由男方请女方吃米粉。

  生活习俗——衣着,衣着取决于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文化素质。清朝、民国时期,湖南民众夏天穿广式文衫或用苎麻织成的夏布短衫,冬天穿用家织上布做成的大襟衣,男女长裤一般为白裤头,大裆宽裤筒,穿着不分前后,以棉线带做裤带。妇女普遍穿短领偏襟衣。家庭经济富裕的成年男子夏天多穿绸缎、士林布短衫,女青年则穿旗袍、短裙或其他高档时装,冬天则穿丝绸长袍套棉袍。1949年后,湖南人衣着变化大、变化节奏快。50年代,国家干部穿灰色中山装,青年妇女流行穿花衣服,农民穿对襟汉装。60年代初,男子盛行解放装,妇女则喜穿列宁装。“文化大革命”期间,盛行类似解放军绿色的“红卫兵”服。80年代,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男女衣着大改旧颜,款式求新,质量求优,西装、旗袍、大空服、毛外套、皮夹克、绣花衣、牛仔服、滑雪衫、蝙蝠衫颇为流行,品种繁多,式样不断翻新,做衣布料的档次不断提高,化纤毛呢丝绸齐备,颜色艳丽。城乡青年人穿着已无多大区别,但部分中老年人仍着传统服装。

  生活习俗——发饰。清朝,男子留辫。民国初期,政府令男子剪辫,初为光头,继为平头、圆顶,后通行三七分西式发。青年女子留长发或留辫子,老年女子挽“发暑”,又名“巴巴头”。50年代初,男子喜剃光头或理平头,青年学生剪偏分西式头,男童习惯在脑门留一四方形短发,谓之“口水毛”,女重则喜欢羊角辫,或扎个大秧秧。农村未婚女子扎辫子,婚后剪成齐肩短发,中年以上妇女梳发髻。城镇妇女大都剪成“一刀齐”短发,姑娘多扎双辫或单辫,辫梢扎丝绸蝴蝶结,垂于胸前或背后。80年代,青壮年妇女烫发盛行,由城及乡,发型繁多。少数男青年也有留长发、烫发的。

  生活习俗——鞋袜。清朝时期,妇女缠足。湖南民众,男女普遍穿自制布鞋,而经济条件较好、且好打扮的青年女子则穿鞋面鞋帮都绣有花卉、图案的绣花鞋。此鞋皆用细绳密纳,式样美观,穿起来舒适,走起路来也很平衡轻巧。夏天,男子或穿布凉鞋,或穿草鞋,或打赤脚。雨天外出多穿木履或牛皮钉鞋。乡村男子多数不穿袜子,成年女子多以裹脚代袜。民国时期,女子缠足之风逐渐废绝。青年女子着圆口花鞋、绊绊鞋。成年妇女除家织布缝制袜子外,仍有少数妇女以布缠足代袜。夏天男着经济实用、编制简易的草鞋。草鞋大体有三类:一是较为粗糙,鞋底鞋耳全用糯米稻草编制,并用细草绳作鞋带。二是较为精细,只用糯米稻草编鞋底,其余部分鞋耳、鞋尖、鞋后跟均用麻编制,用棉纱线作鞋带。三是做工精细,质地轻便,鞋底鞋耳全用苎麻编织,穿起来美观大方。夏天和秋天山乡农民多赤脚,冬天穿自制的圆口布鞋或穿购买的力士鞋。袜多用布自制,即使购买机制纱袜也要自己另加布制袜底,留根,以求耐穿。1949年后,鞋袜逐渐普及。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生活的提高,省、地、市、县城无穿草鞋者,乡里人穿草鞋者也不多见。城乡各种款式的胶鞋、半胶鞋、塑料鞋、布鞋、皮鞋,应有尽有,且款式新颖。县境民众穿鞋呈阶段性:50年代流行布鞋、半胶鞋、木拖板;60年代流行半胶鞋、皮鞋;70年代后流行皮鞋、塑料鞋、半胶鞋。春秋穿布鞋、皮鞋;夏穿皮料、塑料凉鞋;冬穿棉鞋、毛皮鞋;雨天穿全胶鞋;室内穿拖鞋。80年代后期,城镇流行长统靴、旅游鞋、防滑鞋、健身鞋。女青年时兴高跟鞋、男青年时兴半高跟鞋。均为购买品,很少自制品。60年代木履、牛皮钉鞋已被淘汰。至于袜子,眼下已时兴线袜、丝袜、尼龙袜、晴纶袜、弹力袜,每人数量决不只是一、两双,而是以打计算,非常充裕。

  生活习俗——首饰,众多的首饰,为女性的打扮增色不少。清末民国时期,未婚女子多戴瓜子型耳坠,手带银圈;中年妇女戴玉镯;富家妇女手带金、银、藤手镯和戒子以及串珠镯,颈带金、银项链;一般妇女常带铜质顶针,以便做针线活,亦起装饰作用;部分小孩耳吊“长命”耳坠、颈带银项圈或挂“长命锁”,上镌“长命富贵”、”易养成人”字样;乡间女子未婚的梳长辫,扎红头绳,已婚的挽髻,上插鲜花,俗称素打扮。50—70年代,城乡妇女以艰苦朴素为荣,不重首饰,戴各种手饰者少。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条件改善,城镇妇女时兴首饰,戴各式各样的戒子、耳环、簪子、手镯、项链较为普遍,饰品质地有金、银、铜、玉等。农村女子已有一定数量的人戴之。市场上,女性首饰等妆饰品,品种繁多,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应有尽有。

(责任编辑: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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