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张淼淼)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综合处处长李雁军2日表示,销售奥运特许商品必须获得授权,“卖假冒货违法,未经授权即使卖真"福娃"也是违法的,一样要被查处。”
李雁军说,作为宣传奥运会并为奥运会筹集资金的奥运特许商品有别于一般商品,它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渠道都必须经过专项许可。未经北京奥组委同意,任何网站或实体店销售奥运特许商品都属违法行为,即使销售真商品也是违法的。
“目前在互联网上能够轻易发现各式各样未取得北京奥组委授权却在销售奥运商品的网站,不但价格混乱,造假售假行为也屡见不鲜。”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特许经营处处长唐永宏表示,今年7月30日正式开通的“奥运网店”(www.2008eshop.cn)是中国境内唯一经北京奥组委授权销售奥运特许商品的网站。
“对于违法企业,我们将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货源进行调查,并依法关停、查处,如涉案金额巨大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李雁军介绍,通过举报并查实的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奥运特许商品的网站目前约有80家。调查人员发现,违法销售的网站进货渠道大都非常混乱,当工商执法人员查问违法销售货品来源时,许多店主都不能出示合法的票据来证明货品来源的合法性。
违法销售的奥运特许商品普遍价格混乱。北京奥组委规定所有奥运特许商品统一售价,不得随意涨价、降价,但一些违法销售商利用消费者迫切购买的心理,随意提高商品价格,坑害消费者。还有一些违法销售商以伪造证书等恶劣手段蒙骗消费者,甚至用黑心棉填充“福娃”。
北京工商局向媒体展示被罚没的“福娃”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