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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委会:奥运选手和官员博客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雅典当地时间2月15日下午(北京时间2月15日晚),国际奥委会(IOC)在执委会上正式公布了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的相关条款。其中规定,参赛运动员和官员的博客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获得奥运许可的人可以发布关于奥运的内容,但只能是与奥运相关的本人的个人经历。

”运动员博客“必须采取在线日记的形式”,不得包含与其他参赛者的采访内容,并且不得描写其他运动员的信息。

  国际奥委会同时规定,博客的所有者不能与任何公司签署合同独家发布自己的博客,并且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任何广告商和赞助商的内容不得与奥运内容同时出现在屏幕中。

  规定还要求运动员在博客中不得披露任何与奥运会安全、组织等相关的信息。该规定同样适用于运动队。此外,博客域名中不得包含任何与olympic和olympics相似的字眼,同时要求博客中有奥运会官方网站的链接。

(责任编辑:严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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