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26日奥运专电(记者肖春飞)虽然
上海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晨26日再次当选上海市
体育总会主席,但他表示:上海市体育局将结合上海体育
实际,进一步梳理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之间的关系,明
确各自的工作职能。
“体育局会将一些涉及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
会职能有计划、分阶段逐步转移到市体育总会,如逐步将
举办体育赛事、体育展览、论坛、展销;社会体育管理与
服务;决策咨询;对外交流、培训与资格认证;标准制定;
体育行业诚信建设与裁判员队伍建设;行业统计与调查;
非奥项目的管理、组队、参赛等工作向体育总会转移。”
于晨说。
当天,上海市体育总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上海市
体育总会章程》。新的《章程》在上海市体育总会的管理
模式、职能、任务等方面作了一定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
其体育社团组织管理枢纽的地位,突出了上海市体育总会
的业务主管职能和协调服务功能,新增了协同政府开展体
育公共服务、加强体育社团制度建设、加强体育行业自律
建设、反映体育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等工
作任务。
记者了解到,今后几年,上海市体育总会的政府职能
转移力度将逐步加大,通过渐进式的改革,逐渐实现政事
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政府将把主要精力放到规划、
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宏观调控上来,实行领导、监督、协
调等“管”的职能,执行性、操作性等“办”的事务则更
多地由民间组织利用社会资源去完成,鼓励各单项体育协
会进入市场、开辟市场。
于晨还说,从“十一五”开始,上海体育社团已经推
出了协会领导机构成员的“三三三”制,即领导层中三分
之一为体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或公职人员,三分之一为本
项目、本行业专家或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三分之一
为热心于该项目、该行业的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到
2010年,上海各体育社团都要基本实现“三三三”制,
秘书长一职基本做到全部专职驻会,从而大幅提高体育社
团专职人员的比例。(完)
2008/02/26 23:23
(责任编辑:罗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