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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中国军团 > 皮划艇 > 08中国静水皮划艇

北京奥运会皮划艇静水项目参赛资格分配规则



3 资格获得和分配体系

  3.1 总则

  3.1.1运动员和舟艇的资格总数

  静水皮划艇比赛

  在静水项目的奥运资格赛中运动员和舟艇的数目分配:

小项

舟艇资格的最小数

运动员资格的最大数

男子

 

 

K1 1000

14

14

K1 500

14

14

K2 1000

10

20

K2 500

10

20

K4 1000

10

40

C1 1000

12

12

C1 500

12

12

C2 1000

10

20

C2 500

10

20

总计男子

102

172

女子

 

 

K1 500

14

14

K2 500

10

20

K4 500

10

40

总计女子

34

74

总计男女

136

246

  3. 1.2 运动员和舟艇资格的初次分配

    (a) 最小数量的舟艇席位和最大数量的运动员席位将会分配给国家(地区)奥委会而不是参赛远动员个人。

    (b) 国际划联会分配给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在各项目的分项和小项中所得到的最大数量的运动员席位和最小数量的舟艇席位。所有席位都是在资格赛中产生的。

  3.1.3 运动员的确定和参赛

    (a) 为给国家(地区)奥委会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运动员个人必须有资格代表其单项协会或国家(地区)奥委会参加特定的资格赛。

    (b) 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资格见《奥林匹克宪章》第41条及相关的国际奥委会规章细则。

    (c) 一名运动员在资格赛中只能为其奥委会获得330个运动员资格中的一个,但他可获得1个以上的舟艇资格。

    (d) 任何通过其奥委会报名的运动员必须出席并参加奥运会,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国际划联执委会同意并证明。

      (e) 一经其奥委会批准,获得参赛舟艇资格的舟艇必须参加奥运会比赛。

      (f) 为了获得国际划联330名奥运会运动员资格中的一个,需要通过以下形式获得:

      (i) 资格赛的成绩

      (ii) 剩余运动员资格的分配

      (iii) 东道主奥委会的运动员资格分配

      (iv) 未使用运动员资格的再分配

      (v) 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

      (g) 只有参加了世界资格赛某项目的国家(地区)奥委会才有资格通过其在世界/ 洲资格赛中取得的成绩获得该项目的舟艇和运动员资格。

      (h) 已通过某资格赛取得资格的运动员可参加其他资格赛,但他只能为其奥委会获得一个运动员资格。

      (i) 已在世界资格赛中取得参赛舟艇资格的运动员可在大洲资格赛中再获得参赛舟艇资格,反之亦然。但不能增加其奥委会的运动员资格数。

  静水皮划艇比赛

    (a) 一名选手可报名参加一个以上项目的比赛。

    (b) 在运动员资格总数限额内,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可以让获得资格的艇上的运动员报名参加同类项目其他未获资格小项的比赛。

  3.1.4 替补规定

    (a) 不能将运动员只报名为奥运会候补或预备队员。

    (b) 通常只有到有关项目开领队会议时,才能进行运动员替换。

    (c) 只能按国际奥委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最新替补政策进行候补。在特别情况和个例情况下,待参加奥运会的最后运动员名单确定后,国际奥委会在和国际划联协商后可允许运动员替换。

    (d) 要求运动员替换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必须在国际奥委会申请认证截止前为替补运动员申请认证。其他替补条件见国际奥委会 2008 年北京奥运会最新替补政策。

  静水皮划艇比赛

  按国际划联静水竞赛规则,一名运动员可在同类项目中另一小项里当候选。

  3.2 规定细则

  3.2.1 舟艇和运动员的资格总数

  奥运会参赛资格可在全球资格赛和指定的大洲资格赛上获得,具体名额见下列各表。

项目

静水皮划艇舟艇资格的最小数

男子

总数

全球

资格赛

洲际资格赛

总计

欧洲

美洲

亚洲

非洲

大洋洲

K1 1000M

14

8

6

2

1

1

1

1

K1500M

14

8*

6

2

1

1

1

1

K21000M

10

7/6

3/4

1/2

1

1

 

 

K2500M

10

7/6

3/4

1/2

1

1

 

 

K4 1000M

10

7/6

3/4

1/2

1

1

 

 

C1 1000M

12

6

6

2

1

1

1

1

C1500M

12

6*

6

2

1

1

1

1

C2 1000M

10

7/6

3/4

1/2

1

1

 

 

C2500M

10

7/6

3/4

1/2

1

1

 

 

总计男子

102

63/58

39/44

13/18

9

9

4

4

女子

 

 

 

 

 

 

 

 

K1 500M

14

8*

6

2

1

1

1

1

K2500M

10

7/6

3/4

1/2

1

1

 

 

K4 500M

10

7/6

3/4

1/2

1

1

 

 

总计女子

34

22/20

12/14

4/6

3

3

1

1

总计舟艇

136

85/78

51/58

17/24

12

12

5

5

  静水皮划艇比赛

  各奥委会每次资格赛一个项目只能报一条艇(详见下表)

项目

静水皮划艇运动员资格的最大数

男子

总数

全球

资格赛

洲际资格赛

美洲

亚洲

非洲

大洋洲

K1 1000M

14

8

6

2

1

1

1

1

K1500M

14

8*

6

2

1

1

1

1

K21000M

20

14/12

6/8

2/4

2

2

 

 

K2500M

20

14/12

6/8

2/4

2

2

 

 

K4 1000M

40

28/24

12/16

4/8

4

4

 

 

C1 1000M

12

6

6

2

1

1

1

1

C1500M

12

6*

6

2

1

1

1

1

C2 1000M

20

14/12

6/8

2/4

2

2

 

 

C2500M

20

14/12

6/8

2/4

2

2

 

 

总计男子

172

112/100

60/72

20/32

16

16

4

4

女子

 

 

 

 

 

 

 

 

K1500M

14

8*

6

2

1

1

1

1

K2500M

20

14/12

6/8

2/4

2

2

 

 

K4500M

40

28/24

12/16

4/8

4

4

 

 

总计女子

74

50/44

24/30

8/14

7

7

1

1

总计舟艇

246

162/144

84/102

28/46

23

23

5

5

  *包括为东道主奥委会预留的舟艇和运动员资格。

  3.2.2 全球资格赛

    (a) 按上述表格,运动员以他们在2007年世锦赛上的排名为基础为其奥委会赢得舟艇和运动员资格。

    (b) 如需要,东道主的舟艇和运动员资格从激流每个项目和静水的单人艇项目的全球资格赛资格数中获取,具体如下:

  静水皮划艇比赛

    (a) 非洲和大洋州的男子多人项目K2-500M和1000M,C2-500M和1000M,K4-1000M以及女子项目K2-500M,K4-500M按特别资格制度获得运动员资格。

    (b) 来自任何国家(地区)的奥委会在全球资格赛中取得前6名,将就此获得参加奥运会的资格。

    (c) 如果在全球资格赛中有来自非洲或大洋洲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名次为7-14名时,则排名最靠前的一个大洋洲或非洲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将得到奥运会资格。 因此,除上述前 6 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得到资格外,可能增加一个来自非洲或大洋洲的国家(地区)奥委会。

    (d) 如果大洋州或非洲的奥委会未取得上述所要求的成绩(7-14 名),则空出的运动员和舟艇资格让给欧洲资格赛。

    (e) 这意味着,列出项目中至少 6 个、至多 7 个舟艇资格可在全球资格赛上获取,至少 1 个、至多 2 个舟艇资格可在欧洲资格赛上获取。

  3.2.3 洲际资格赛

    (a) 在洲际比赛中,运动员将根据各自比赛成绩为其国家(地区)奥委会获得参赛运动员和舟艇资格,正如上表所示;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可以增加其运动员在各艇种的人数席位的总数。关于艇种的运动员席位数见“静水皮划艇运动员资格最大数”。

    (b) 洲际资格赛将在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大洋洲等各洲已经设立的比赛(洲际锦标赛或洲际运动会)项目中进行;

    (c) 洲际比赛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洲联合会和国家协会协商确定;

    (d) 已经在全球资格赛上获得某一特定项目资格的国家(地区)奥委会,仍被允许参加洲际资格赛的相同项目,他们的成绩将在考虑新的运动员资格时作为参考。

    (e) 如果洲际资格赛在全球资格赛之前举行,就必须在2007年举行。

  静水皮划艇比赛

    (a) 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在全球资格赛的一个项目中获得一个运动员席位和一条以上的舟艇席位,则该奥委会另一个运动员仍可以在洲际资格赛中再获得这个项目的运动员资格,如果他参赛并达到了资格要求。

    (b) 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已经在全球资格赛同样的项目中获得了两条艇的资格(如男子双人划艇500米和1000米),那么在洲际资格赛中相同项目的比赛中该国另一名运动员或一组运动员达到资格要求,仍可以获得一个运动员(一组运动员)资格。

    (c) 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如果在全球资格赛中没有获得任何舟艇资格,那么在洲际资格赛中只可以获得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和男子双人划艇小项 500 米或者 1000 米的运动员席位。比如,同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取得了男子 500 米双皮和男子 1000 米双皮的资格后,这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将只得到男子 500 米双皮的奥运会资格;剩下的舟艇和运动员资格将会被分配给在男子 1000 米双人皮艇项目中下一位排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

  3.2.4 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

    (a) 除静水皮划艇的 246 个运动员资格和激流皮划艇的 82 个运动员资格之外,三方委员将分配 2 个运动员资格。

    (b) 国家(地区)奥委会必须在截止日期以前向三方委员提出请求。

    (c) 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的分配将由国际划联书面通知国家(地区)奥委会。

    (d) 更多的关于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的信息将在给各奥委会的信息公报上说明。

  3.2.5 东道主奥委会资格

    (a) 为保证东道主的参赛,本资格体系将给东道主奥委会提供运动员和舟艇资格。

    (b) 要求的席位将从全球资格分配中解决。

    (c) 运动员和舟艇资格分配将按下表进行:

项目

东道主奥委会资格数

静水

激流

舟艇

运动员

舟艇

运动员

K1 男子

1

1

1

1

C1 男子

1

1

1

1

K1 女子

1

1

1

1

C2 男子

 

 

1

2

总计

3

3

4

5

  静水皮划艇比赛

  如果东道主奥委会参加全球资格赛,但却未能在任何资格赛中(全球的或洲际的)取得任何一项比赛的资格,那么东道主奥委会将会得到每个项目的一个运动员席位,条件是其参加了该项目的全球资格赛。

  如果需要,东道主席位将会给予各项目中的以下小项:K1-M500,K1-W500 和 C1-M500 米。

  3.3 反兴奋剂检测

  在洲际和全球资格赛中,由国际皮划艇协会执行委员会来决定所需要的反兴奋剂检查数量,比赛的组织者必须按要求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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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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