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理文(海南省特等功臣):1928年出生于保亭县保南乡什小村(现南茂农场第二作业区红二小队)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其二叔父和三叔父都是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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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陈理文 来源:中国军网 |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陈理文同志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对党忠心耿耿,对社会主义事业满怀信心。解放后,他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所属部队的副连长、教导大队副中队长,保亭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保亭县委副书记、自治州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州革命委员会委员、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共州委委员,中共崖县委副书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农机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员会主任、州党委常委、州政协主席、广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四届政协委员会常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他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全部精力献给了海南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受到了黎、苗、回、汉等各族人民的信任、尊敬和爱戴。陈理文同志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谦虚谨慎、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平易近人、生活朴素。他坚持真理、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1985年12月3日,陈理文身患癌症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他仍然坚持读书看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关心国家大事,热衷于本职工作。他对疾病始终保持着顽强的意志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1986年4月17日上午7时40分,陈理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自治州人民医院(现海南第二医院)逝世,终年58岁。1986年4月17日 陈理文同志追悼大会在通什人民广场举行。追悼会由中共自治州州委副书记杨文贵主持,中共自治州州委书记杨洪致追悼词,悼词说:“陈理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高度评价了陈理文同志光辉灿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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