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蕾)沈阳市地税局昨天转发了“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门票销售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由北京奥组委指定的、在沈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点销售给公众的门票,购票者需要发票的,可持门票到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河分局代开《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门票辽宁省销售发票》,代开发票不征税,不收取发票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