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7月20日至9月20日,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盲人运动员、盲人官员和前来观摩奥运会、残奥会的盲人,可携佩带导盲鞍和有效标识的导盲犬在本市出行。
通告说,境外导盲犬入境时,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经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导盲犬临时认证委员会登记备案。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