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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鼓乐文化“形象”大使海选活动说明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1月11日17:50 搜狐体育

我来说两句

    搜狐体育讯 为配合“鼓动北京-中华鼓乐大会暨中华鼓乐奥运庆典”,为扩大大会宣传力度,塑造鼓乐文化新形象,创立鼓乐艺术新品牌。大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选拔中华鼓乐文化“形象”大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 年龄18-25周岁男(身高1.75以上)女(身高1.63以上)青年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选方式:自愿报名,报名者先参加初评,入围者进京参加总评。初评提交光盘资料,总评现场抽签比赛。初评和总评均由大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判。

  三、评选内容:演唱—一首歌(2-3分钟);舞蹈—一段舞(1-2分钟);器乐—一支曲 (2-3分钟);礼仪—一次见面礼(1-2分钟);鼓乐常识—基本知识与现场演示(仅限总评)。

  四、时间安排:报名初评-2007年1月15日-3月15日(提交光盘资料);决赛总评:2007年3月20日-25日(现场抽签比赛)。

  五、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最佳口才奖、最佳礼仪奖、最佳创意奖及最佳上镜奖,均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获奖待遇:(1)获奖者当选“中华鼓乐大会暨中华鼓乐奥运庆典”的文化大使;(2)成为大会节目主持、礼仪及工作人员,领取大会工资;(3)参加大会闭幕式演出并现场领奖;(4)推荐为本次大会赞助企业的形象代言人;(5)全部入围选手获大会演出门票一张。

  七、评审工作:(1)初评和总评均由大会指挥中心组织专家,以现场观摩、无记名投票,现场打分、举牌显示等方式进行评判;(2)评判委员会由歌唱家、舞蹈家、作曲家、戏剧家、理论家、打击乐演奏家和礼仪专家等组成;(3)为保证审评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评判委员会名单届时予以公布。

  八、食宿管理:选手食宿费和交通费均自理。为了便于人员管理和组织活动,总评活动(五天)期间选手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九、特别声明:本次中华鼓乐文化大使海选资料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和传播权归属大会组委会。

  十、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南三环中路松雷酒店2-1403 [邮编]100075 [负责人]丁老师(13501053849) [联系人] 靳小姐 [电话]010-67690336 67697990 [传真]010-67652336 [电子邮箱] gdbj2008@sohu.com  

(责任编辑:马俊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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