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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奥林匹克史话 > 第一集:宙斯的祭礼 > 宙斯的祭礼资料

奥运发展历史:奥林匹克运动的未来

  (二)三大支柱间矛盾的挑战。

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地区)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基石,三者之间的团结、协作是极为重要的。在1973年恢复自1930年中断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特别讨论了三者团结的重要性。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是融洽的,但也存在潜在的危险,主要表现在权力和经济利益分配上。

  ①遴选奥运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认为,遴选主办城市是国际奥委会的独有权利。但现实情况看,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负责奥运会的一切技术问题,如比赛规则、运动员及格标准、每个国家(地区)参加每个单项的运动员人数等;是否允许职业选手参赛,也属其权限所在。国家和地区奥委会负责派出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派哪些项目、派多少人数,均由国家和地区奥委会自己决定。基于上述理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地区)奥委会认为,遴选主办城市也与它们密切有关,希望改变今日遴选主办城市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投票决定的状况。

  ②委员制国际奥委会委员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遴选的。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这些委员是"国际奥委会在他们各自国家的代表,而不是他们国家(地区)在国际奥委会的代表"。奥林匹克运动一切问题的讨论都是在国际奥委会内部进行,而奥林匹克运动开展的实体国家(地区)奥委会,只享有十分微小的决策权。目前国际奥委会共有202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成员,现任国际奥委会委员仅119人,且有些国家占有两名或以上委员。一些国家奥委会对此持有异意,要求改变现行的组织结构,变委员个人制为各国(地区)奥委会的代表制,一国一票,使自己在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

  上述问题由来已久,但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日益明显突出,有待于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地区)奥委会三方面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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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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