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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纪中:运动员赶场责在管理中心 商业活动过多
https://2008.sohu.com 2006年11月10日09:17 扬子晚报
我来说两句“我个人感觉,中国运动员自雅典奥运会之后的商业活动是过多了。”
昨晚,北京奥组委顾问、前中国奥委会秘书长魏纪中向记者表示,他特别理解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提出的这个要求。不过,这位资深体育老人认为,刘鹏的讲话更大的程度上针对各运动管理中心,因为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都是经各管理中心批准的。
魏纪中分析,运动员特别是明星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来自两方面的利益驱动,一是运动员本身,二是各运动管理中心,因为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收入中,将有一部分归中心所有,“事实上,这部分应上缴国库,因为运动员是由国家培养的。”魏纪中说。
魏纪中回忆起当年奥运冠军伏明霞给VISA卡做广告的情景,“不许照伏明霞的正面照,必须用她在奥运会比赛中的镜头,将运动员的正面照片的形象降至最低。”
魏纪中表示,在雅典奥运会之后,中国的奥运冠军过多参与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让他很看不惯,有的运动员根本不管自身的形象与代言的产品的关系,“比如刘翔代言的某广告,我觉得就有负面影响。”
综 合
(责任编辑: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