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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可开免费"家庭旅馆" 留宿外宾必须备案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5月26日19:50 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您的愿望非常好,但一定要帮助外国朋友履行相关规定。”今天上午9时,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民警以及海淀区所有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在军博门前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在有市民询问明年如何接待可能到北京来的外国游客时,民警提醒:如果您家中接待了外国游客,请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在24小时之内到当地派出所申报。
住在石景山古城家园的王小姐说,她家里的房子是三居室,离奥运会的多个场馆都比较近,考虑到可能有国外游客会找不到住宿旅店,因此王小姐一直希望能免费招待国外朋友。她已经在自己的网页上和BBS上表达了这个愿望。“我们人人都是主人,希望能为北京出一份力。”
海淀分局民警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城镇居民家中住宿,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民警一边肯定王小姐的想法,一边告诉她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细则》的规定,要是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有外国朋友找到您,您不收费就非常礼貌了,可千万别‘倒贴’!”民警的一句玩笑引得王小姐也笑了起来。
(责任编辑:罗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