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7月12日电(记者陈伟丹)2008北京奥运火炬手的选拔范围原则上为福建省境内居民。火炬手选拔主要由各界群众参与。为体现和谐的主题和开放的福建,也可选拔现在福建境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港澳台同胞以及为福建改革开放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这部分总人数不超过所分配火炬手名额的5%。
火炬手的选拔有5条标准,一是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二是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三是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四是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五是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这次奥运火炬手的选拔有非常严格细致的规定,包括了火炬手的年龄、服装等等。火炬手必须是年满14周岁(1994年8月8日前出生)。未满18岁的火炬手须由监护人签字同意。火炬手还必须签署由北京奥组委提供的火炬手承诺函,并服从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的指挥。火炬手必须有在不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完成规定传递距离的能力。另外,火炬手必须统一穿着由北京奥组委提供的火炬手制服。除了修改制服尺寸,不得对制服做任何样式的改变或添加任何形象元素。火炬手在传递过程中不得佩戴任何非指定的饰品或扮装成某种形象。火炬手必须服从传递路段的安排。在传递活动时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并承担往返的交通费用。火炬手在进入和离开火炬接力活动场地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对个人安全和财产负责。火炬手在火炬接力期间同意无偿接受摄影、拍照等记录方式,并用以宣传和推广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运动。除残疾人士为完成传递任务所必需的特殊动物伙伴外,火炬手在传递过程中不得带任何宠物。火炬手不得穿着佩戴任何带有商业广告标识的服饰。火炬手不得公开展示任何政治和宗教言论的标识。在未得到北京奥组委的批准时,单一接力路段的火炬接力不能由一组人完成。当火炬手参与火炬接力受伤或生病时,将得到救治服务,但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在火炬手严重违规的情况下,北京奥组委有权取消其火炬手资格。
火炬手候选人经过推荐后,还要将候选人材料提交“组委会”审批。包括对候选人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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