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奥运会 > 奥运新闻 > 各界奥运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称:奥运会门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7月18日07:54 中国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王宇 李延霞)奥运会门票将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销售奥运会门票时所需发票的开具将分别按“特定客户”和“公众客户”两种情况处理。
关于发票的工本费,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北京奥组委销售给特定客户的门票和销售给公众的门票所需要开具或者代开的发票,一律免收发票工本费。
(责任编辑: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