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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奥运备战 > 体总公告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公告

 
六、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 应征截止日:2008年4月15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 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
将参赛的设计光盘、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的打印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1号黄龙体育中心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7
◇网络提交方式:
将设计方案的版面和报名表以附件的方式、邮件标题须与设计方案名称一致,通过电子邮件发往指定信箱panjh999@sina.com,邮件的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M。
 
七、奖项设置
1、对录用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奖励人民币壹万元;若没有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
2、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3、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4、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五件,各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5、主办者向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作品的创作者、一、二、三等奖以及设计入围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6、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须由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7、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八、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1、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为做好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的组织工作,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地点设在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张小姐
 话:0571—87630516 87630561
 真:0571—87630516 87630516
 址:杭州市黄龙路1号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组织人事部(310007)
E-mail: panjh99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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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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