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活动
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征集规则》(以下简称“《征集规则》”),谨向主办者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
2、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应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4、承诺人确认,除主办者书面许可的情形外,无论何时何地,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5、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标志,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6、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主办者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者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者免受上述损失。主办者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者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8、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责任编辑:顾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