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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频道-2008北京奥运会 > 2008奥运开幕式 > 开幕式评论

开幕式悬念遭挑战 张艺谋:点火方式是最高机密


  好奇是人的天性,好奇心人皆有之。

  随着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彩排的大规模启动以及前不久“鸟巢”放焰火等事件,开幕式的具体内容和点火方式似乎成了北京奥运会最后几个“不能说的秘密”之一,也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网络极度发达的今天,保守秘密成了一件难上加难的事。近日,在网络上流传着一些据称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彩排的“绝密”现场照片,让这一“秘密”几乎要大白于天下。

法学专家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奥运会开幕式的特殊意义,网民擅自泄露有关开幕式的秘密信息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保密行动

  参与开幕式就得签保密协议

  国家体育场“鸟巢”首次举行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大规模带妆彩排时,为防止节目提前泄露,北京奥组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鸟巢”外围戒备森严,除了带通行证的工作人员,记者以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鸟巢”上空的制高点也被全面封锁,为了配合奥运会开幕式的需要,“鸟巢”顶部还有工作人员在进行最后的施工,他们也是第一批观看奥运会开幕式彩排的“观众”,但是他们都签署了保密协议,绝对不会泄露半点内容。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每一个参加奥运会开幕式的工作人员都要签署保密协议,与演出直接有关的内容属于绝密。

  张艺谋:点火方式是最高机密

  对于一届奥运会来说,一个成功的开幕式就意味着赛会成功了一半。对于奥运会开幕式来说,一个成功的点火仪式意味着开幕式成功了一半。

  作为奥运会开幕式的高潮部分,网民们对如何点燃圣火表现出极大关注,各种猜测不断。其实,早在今年年初,担任奥运会开、闭幕式总导演的张艺谋就表示,圣火点燃方式是最高机密,“只有10人知晓。”

  蒋效愚:点火方式并没有泄密

  今年年初,一位名叫“丑乙”的网民表示,主体育场设计者之一向自己泄露了“天机”,并将内容登在博客上。但是,北京奥组委对此一口否决:“这只是个别人的猜测而已。”张艺谋也表示“天机”没有泄露。

  此后,网络上又出现了“凤还巢”、射击英雄许海峰用枪点燃、“福娃”孔明灯点火等各种猜测,甚至有外国媒体猜测,北京奥运会的主火炬将会飘浮在空中。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在7月初表示,开幕式点火方式已经确定,点火方式的保密工作目前良好,未发现泄密现象。

  网络管理

  可随时举报泄密行为

  为了防止网络泄露奥运会开幕式秘密,北京市互联网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举报方式查处泄密信息。

  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昨天介绍说,由于北京奥运会是全体中国人的大事,保守奥运会开幕式的秘密也应该是所有国人的责任。因此根据中宣部的有关要求,在开幕式正式揭晓前,网络媒体不能发布、转载、传播任何会泄露奥运会开幕式秘密的图片文字内容。

  除了对网站涉及奥运会开幕式的内容进行限制外,网管办还通过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收举报信息。如果根据举报电话(67196565)或网络链接取得证据,将会及时与发布网站取得联系,删除或屏蔽涉及泄露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秘密的的内容。

  某商业网站技术负责人也表示,将采取技术手段随时过滤泄密信息。

  链接

  共守保密承诺

  在北京奥运会的整个筹办过程中,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的人员多达上万人。正是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北京奥运会至今没有出现过一起泄密事件。

  2003年8月3日,北京奥运会会徽在天坛发布;2005年11月11日,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发布;2007年3月27日,北京奥运会奖牌“金镶玉”在首都博物馆发布;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主火炬将在“鸟巢”点燃,随着一个个神圣时刻的到来,与之相关的光荣而神圣的保密承诺也会最终完成使命,这让所有前期参与的人员欣喜而轻松。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曾说,奥运会作为全球最受瞩目的综合性盛会,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要求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是确保国际奥委会相关知识产权权益以及维护发布时庄重的氛围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这已是国际奥委会在历届奥运会中的惯例。

  专家观点

  在我国《刑法》中,就有“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专门条款。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保密级别很高,如果政府将开幕式的内容列为国家机密,网民擅自传播就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裴广川教授

  国家秘密主要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掌管或者知道的,因此泄露这些机密的,一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有些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会掌管或者知道某些国家秘密,并有可能泄露出去。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将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 ——北京法学会副会长张文

  现代奥运会是按照商业操作机制运作的,即使从这个角度看,奥运会开幕式也至少属于商业机密。如果按照擅自泄露商业秘密的条款处理,泄露奥运会开幕式内容也将受到行业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北京奥组委作为行政主体,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追究泄露者的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刘莘教授

  竞报提示

  多一些耐心去期待

  一位网友在博客中所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不会重来一次,没有NG(重拍)的盛会。当你提前知晓程序后,你再也不会得到惊喜!”

  所以,您不妨静下心来,给自己多一些耐心,给组织者多一些空间,等到8月8日晚上,和全世界一起享受一场奥运会开幕式盛宴。

  本版撰文竞报记者黄涛竞报记者李昊/摄王文静/制图

(责任编辑: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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