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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游泳运动员资格获得规定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8月07日15:58 搜狐体育
我来说两句搜狐体育讯 运动员/单项协会/各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分配:游泳运动员预期总数为800人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人数限额:
单人项目-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单人项目最多可报2名均达到A级资格标准的运动员、或是1名仅达到B级标准的运动员参赛。
接力项目-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接力项目最多可报1支获得资格的队伍参赛。
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单项协会/奥委会可不考虑达标要求而按照以下规定报名:
- 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男女运动员各1名
- 有1名运动员获得资格:另一性别的运动员1名
但须符合以下前提:
- 上述运动员参加了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
- 国际泳联将根据其成绩决定邀请哪位运动员参赛
资格获得规定
1.A级和B级资格标准-单人项目
国际泳联规则BL8.3.6.1
对于奥运会的各单人项目,国际泳联执委会将确定两个级别的报名成绩标准:A级和B级,其中B级较易达标。如果某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单人项目仅报1人参赛,则所有运动员均须达到B级标准。如果一个单人项目报2人参赛,则两人均须达到A级标准。达标成绩只可在国际泳联指定赛事中获得。
2.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
国际泳联规则BL8.3.6.2
单项协会/奥委会可不考虑达标成绩而按照以下规定报名:
-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男女各1名运动员
-有1名运动员获得资格:另一性别的运动员1名
但须符合以下前提:
-上述运动员参加了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
-国际泳联将根据其成绩决定邀请哪位运动员参赛
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必须在2008年6月15日之前向国际泳联提交报名申请表以获得其批准。
3.接力项目
国际泳联规则BL8.3.6.3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接力项目只可报1支队伍参赛。参加单人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接力项目。在奥运会中,每个接力项目最多可报16支队伍参赛。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的前12支队伍获得资格。其余4个名额由国际泳联在奥运会赛前15个月内在国际泳联认可的比赛中选出4支成绩最好的队伍。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必须在2008年5月31日前向国际泳联确认其获得的资格参赛队伍。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只可报替补运动员参加接力项目的比赛,且替补运动员必须达到该泳姿该距离的B级标准。
替补运动员数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个接力项目 2名替补队员
2个接力项目 4名替补队员
3个接力项目 6名替补队员
4个接力项目 10名替补队员
5个接力项目 12名替补队员
6个接力项目 16名替补队员
国际泳联A级和B级成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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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期限
达标成绩必须在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规定的比赛中获得。
达标赛事
达标成绩必须在下列任何一个赛事中获得:
-洲际锦标赛
-国际泳联批准的国内奥运会选拔赛
-国际泳联批准的国际比赛
只有在国际泳联认可的赛事中获得的成绩才能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报名成绩。
资格获得时间表
2007年3月15日 达标成绩期限开始
2007年3月17日-4月1日 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澳大利亚墨尔本)
2007年7月5-20日 非洲运动会(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2007年7月13-29日 泛美运动会(巴西里约热内卢)
2008年 大洋洲锦标赛,日期地点待定
亚洲,日期地点待定
2008年5月31日 单项协会/奥委会向国际泳联确认获得接力项目资格的参赛队伍
2008年6月15日 无运动员获得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向国际泳联提交申请表以获得批准
2008年 欧洲游泳锦标赛(荷兰埃因霍温),日期待定
2008年7月15日 达标成绩期限结束
2008年7月23日 北京奥组委接收各奥委会报名表的截止日期
资格确认日期和程序
单项协会/奥委会须于2008年5月31日前向国际泳联确认其获得接力项目资格的队伍是否参加比赛。
单项协会/奥委会须于2008年7月23日前向北京奥组委提交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和接力队伍的报名表。北京奥组委将联络国际泳联对该报名表进行审查和批准。
剩余资格再分配
如果获得接力资格的某一队伍不参加奥运会比赛,则国际泳联将根据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期间的成绩排名选定下一位排名的队伍参赛。
附件
2008年北京奥运会马拉松游泳参赛资格分配办法
国际游泳联合会(国际泳联)
所设小项
10公里 男子 女子
参赛人数
运动员:男 25名
女 25名
总计 50名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人数限额:每个项目2名运动员
资格获得规定-所有报名数量待国际泳联确认
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项目报名人数
1.在2008年第5届国际泳联公开水域游泳世界锦标赛的
10公里项目(男子及女子)的前10名决赛运动员获得资格
20名运动员(男10女10)
2.洲际代表
在5大洲锦标赛中10公里项目(男子及女子)排名最前的各1名运动员获得资格。
10名运动员(男5女5)
如果单项协会/奥委会先前已有1名或2名运动员在某一项目取得资格,则该洲际锦标赛中下一位排名的运动员获得资格,以此保证每一个洲际锦标赛项目产生一个参赛资格。
3.东道主
如果尚未获得资格,则东道主男女各1名运动员可获得资格。
2名运动员(男1女1)
如果东道主已经有2名运动员根据第1点的规定或1名运动员根据第2点的规定获得了资格,那么在第四点增加一个名额,并允许由此产生一个增加的名额(第十名)。
4.国际泳联奥运会马拉松游泳资格赛
在前文3项规定中尚未有运动员获得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项目可派2名运动员参赛。但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每个项目只有1名运动员可获得资格。所有剩余资格席位将在该赛事中分配。通过上述三点已取得资格的运动员仍可参加此资格赛。
资格获得时间表
2008年4月29日-5月4日 第5届国际泳联公开水域游泳世界锦标赛(西班牙塞维利亚)
2008年5月19日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向国际泳联确认参赛的马拉松游泳运动员
2008年5月31日-6月1日 国际泳联马拉松游泳奥运资格赛(中国北京)
2008年7月23日 北京奥组委接收各奥委会报名表的截止日期
资格确认日期和程序
单项协会/奥委会须于2008年5月19日前向国际泳联确认其获得马拉松游泳项目资格的运动员是否参加比赛。
剩余资格再分配
如果获得资格的某一运动员不参加奥运会比赛,则国际泳联将根据国际泳联马拉松游泳奥运资格赛的成绩选定下一位排名的运动员参赛。
(责任编辑:Gemi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