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参加2008年奥运会资格的马匹和骑手组合,必须达到国家马联达标成绩,以及达到以下最低标准:获得CCI 4星级比赛1个达标成绩,或者获得CCI 3星级比赛1个达标成绩和CIC 3星级比赛1个达标成绩。达到国际马联的达标成绩,要在完成以上比赛,并在比赛中表现达到以下标准:盛装舞步有效分不少于50%,越野赛中不多于20个障碍罚分,用时不超过规定时间90秒以上,在4星级比赛中,用时不超过规定时间120秒,超越障碍赛中不多于16个障碍罚分。骑手和马匹可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间参加有关级别的比赛,并达到最低标准。2007年和2008年的指定达标赛将于2006年7月公布。
三日赛
资格赛 |
团体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6年世界马术运动会
|
团体前5名 |
5 |
2007年泛美锦标赛 |
前两名且此前未从奥运D组(北美洲)、E组(中美洲和南美洲)出线的队伍 |
2 |
2007年F/G组锦标赛(非洲和中东组/东南亚组) |
成绩最好的1支且此前未出线的队伍 |
1 |
2007年欧洲锦标赛 |
前两名尚未出线的队伍 |
2 |
混合型队伍 |
通过以上方式产生的队伍数不足10个,将从参加个人赛的奥委会中组队补足,各项目5人综合排名最高的队伍优先入选。 |
|
总计 |
10 | |
资格赛 |
个人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8年5月1日个人排名 | 各组第一名:奥运A组西北欧、B组西南欧、C组中东欧和中亚、D组北美、E组中南美、F组非洲和中东、G组东南亚和大洋洲 |
7 |
其余不足75个配额的选手将按个人排名分配,各奥委会最多5人 | ||
东道主 | 中国/中国香港如果此前未获名额,将各分配1人 | 2 |
三方委员会特邀名额 | 三方委员会不设专门配额,但在达到最低参赛标准后,可参与未分配名额的再分配 | |
总计 |
骑手马匹各75 |
盛装舞步
资格赛 |
团体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6年世界马术运动会
|
团体前3名 |
3 |
2007年泛美锦标赛 |
前两名且此前未从奥运D组(北美洲)、E组(中美洲和南美洲)出线的队伍 |
2 |
2007年亚太盛装舞步锦标赛 |
前两名且此前未从奥运F组(非洲和中东区)、G组(东南亚和大洋洲区)出线的队伍 |
2 |
2007年欧洲锦标赛 |
前两名尚未出线的队伍 |
3 |
混合型队伍 |
通过以上方式产生的队伍数不足10个,将从参加个人赛的奥委会中组队补足,各项目5人综合排名最高的队伍优先入选。 |
|
总计 |
10 | |
资格赛 |
个人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8年5月1日个人盛装舞步排名 | 各组第一名:奥运A组西北欧、B组西南欧、C组中东欧和中亚、D组北美、E组中南美、F组非洲和中东、G组东南亚和大洋洲 |
7 |
其余不足50个配额的选手将按个人排名分配,各奥委会最多3人 | ||
东道主 | 中国/中国香港如果此前未获名额,将各分配1人 | 2 |
三方委员会特邀名额 | 三方委员会不设专门配额,但在达到最低参赛标准后,可参与未分配名额的再分配 | |
总计 |
骑手马匹各50 |
障碍赛
资格赛 |
团体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6年世界马术运动会
|
前五名(不包括东道主) |
5 |
2007年欧洲马术障碍赛 |
前三名尚未出线的队伍 |
3 |
2007年泛美运动会 |
前三名且此前未从奥运D组(北美洲)、E组(中美洲和南美洲)出线的队伍 |
3 |
2006年世界马术运动会奥运F组 |
成绩最好的队伍 |
1 |
2006年世界马术运动会奥运G组 |
世界马术运动会上成绩最好的队伍和该成绩与07年G组奥运资格赛成绩综合后排名最好的队伍 |
2 |
东道主 |
中国/中国香港各1队 |
2 |
总计 |
15队,每队3或4名骑手 | |
资格赛 |
个人赛分配方案 |
名额 |
2008年5月1日奥运会障碍赛A、B组个人排名 | 两组综合前两名:奥运A组西北欧、B组西南欧 |
2 |
2008年5月1日奥运会障碍赛C组个人排名 | 前三名 | 3 |
2007年泛美运动会D组 | 第一名 | 1 |
2007年泛美运动会E组 | 前四名 | 4 |
奥运资格赛F组 | 前三名 | 3 |
奥运资格赛G组 | 前两名 | 2 |
东道主 | 中国/中国香港如果此前未获名额,将各分配1或2人 | |
三方委员会特邀名额 | 三方委员会不设专门配额,但在达到最低参赛标准后,可参与未分配名额的再分配 | |
总计 |
骑手马匹各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