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奥企业不得用门票促销 宣传时不许与奥运关联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6月14日15:42 竞报
我来说两句本报记者崔鲸涛报道 非奥运会赞助企业不得利用奥运门票(奥运门票博客,奥运门票新闻,奥运门票音乐,奥运门票说吧)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昨天下午,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新闻发布会上,解读了奥运营销中常见的隐性市场行为。
非奥企业不得用奥运门票搞促销
目前,北京奥运会(北京奥运会新闻,北京奥运会说吧)门票处于国内公 众售票第一阶段,能获得奥运门票是许多人的愿望。为此,许多奥运赞助企业打出了“门票牌”,进行奥运营销的推广活动。然而,近期有市民收到某些非奥运会赞助企业的促销短信以及电话,称“参加企业的促销活动就有望获得奥运会门票”。
针对这些非奥运赞助企业利用门票进行促销活动的行为,陈锋说:“奥运会赞助企业是有权利利用奥运会门票进行营销和促销活动的。如果是非奥运赞助商,利用门票搞促销是绝对不可以的。”
陈锋表示,购买奥运门票是有购票须知的,奥运门票上也印有相关条款,即门票只能用于观看比赛,不能用于促销,除非得到北京奥组委的授权。“奥运会赞助企业是有授权的,如果没有经过授权就用于促销等活动,就违反了购票人与北京奥组委之间的协议。”
参赛运动员赛时不得宣传非奥企业
在奥运会比赛期间,禁止参赛运动员为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做广告宣传。陈锋表示,像刘翔这样的运动员,与非奥运赞助企业的协议应该把奥运会这段时间空出来。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必须和中国奥委会签订一个协议,即申请加入奥运会的表格。承诺作为一个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不为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做广告。
非奥企业做宣传时不许与奥运相联系
目前,除了正在实施的市场开发计划,奥组委还有一些主题活动,如火炬接力也在进行市场开发。陈锋表示,不允许非奥运赞助企业与奥运会文化活动或主题活动相联系进行宣传。另外,北京奥组委还禁止捐赠人、特许经营商、体育器材供应、奥运场馆业主做宣传时与奥运会相联系。
链接·什么是隐性市场
隐性市场,是指非奥运会合作企业与奥运会建立虚假或未经授权的联系,获得商业利益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部分企业出于商业目的的考虑,利用各种办法误导公众认为该企业与奥运会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例如,非奥运会的特许经营商生产或销售带有奥运会标志的商品或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在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中使用 “奥运会”、“Beijing2008”等字样,使公众误认为该企业与奥运会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
隐性市场既包括侵犯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调整;也包括不构成侵权,但属于道德范畴调整的行为。
(责任编辑: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