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程义峰)记者最近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已经获得正式授权,在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可采取一些“超常规”的管理方式,确保奥运会与残奥会的顺利举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介绍说,奥运法制保障问题覆盖面广、涉及城市运行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情况非常复杂。
尽管有关方面对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比较充分的预测、推演、分析和研究,但届时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仍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
周继东说,根据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首都城市运行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授权范围限定在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市容环境和广告管理等重要领域。
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公报,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违背首都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奥运会筹备和举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就补充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临时性政府规章或者发布规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王海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