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纪中:要考虑老百姓的意见
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会长魏纪中表示,虽然体育场馆出售冠名权在国外很常见,可“鸟巢”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普通的体育场,而是“国家体育场”,因此在其前面冠以企业的名称欠妥。
魏纪中认为,建造“鸟巢”的费用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出资,它应当算作有公益性质的公共建筑。因此,“鸟巢”寻求商业冠名,首先要看国家政策是否允许,其次还要考虑老百姓的接受程度。
资深公共关系顾问林景新表示,公众能否接受“国字号”场馆被企业冠名,关键在于如何冠名,“如果直接在‘国家体育场’前面加上个企业的名字,肯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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