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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称和奥组委平级 拿奥运当幌子骗宣传费
https://2008.sohu.com 2007年05月28日16:02 千龙网
我来说两句以评选“促奥运首选品牌”为名,骗走多家公司6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徐某等人日前因合同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的不等刑罚。
据指控,徐某、李某等人编造出评选“促奥运首选品牌”的幌子,先后与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签订“品牌宣传协议”,骗取上述公司60240元。
2006年8月24日,李某在海淀区盛唐饭店与北京莱双扬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品牌宣传协议”时,被当场抓获,其余人也陆续归案。
接受民警讯问时徐某还在宣称,“我们和奥组委是平级单位”,自己是在“以奥林匹克的激情来做这件事”,所做的是公益活动,不是诈骗。之所以要向每家公司收钱,是因为“做志愿者也需要车马费和电话费”。
(责任编辑:史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