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
2.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3.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
4.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选拔工作进程安排
1.7月31日至8月25日,按名额分配方案,填写《火炬手候选人登记表》和《护跑手候选人登记表》,推荐选拔96名火炬手和46名护跑手。
2.8月25日至9月7日,对被提名火炬手和护跑手进行资格审查,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确定哈尔滨市火炬手、护跑手名单。
3.7月31日至8月20日,编制完成传递路线草案。
4.9月10日前,火炬手、护跑手名单上报省火炬接力领导小组。
5.9月10日至12月10日,编辑火炬手和护跑手相关故事。
护跑手标准
护跑手计划的推出主要想通过火炬接力在青年学生当中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同时向世界展示哈尔滨市青年一代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护跑手是为火炬手、特别是火炬手中的残疾人士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并准备在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护跑手除具备火炬手的所有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7周岁以上。
2.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
3.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
4.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2008年7月16日,北京奥运会火炬在哈传递
哈尔滨市96名奥运火炬手和46名护跑手今起选拔
选拔方式
哈尔滨市火炬手和护跑手选拔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即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市)政府,各委、办、局,各行业系统在保证公开、公正透明,真正能体现广泛性的前提下进行推荐提名,履行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
文/本报记者 王勇钢
(责任编辑:王海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