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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士窥测中国气象 违法探测已波及08奥运

  不当国际合作有损国家利益

  在今年5月份香港举行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外国专家学者在公开发表的论文里引用中国的气象数据。他们声称,这些数据是和国内某些大学合作开展的气象观测取得的数据,这些数据实际被用来攻击中国环境状况。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周凌唏研究员参加了这次会议。这位温室气体方面的专家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在这次会上,有外国专家在研究中把在中国污染地区检测到的数据当作中国的普遍状况,他们为了使自己的研究获得重视和反响,存在渲染的成分。

  此事引起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数据在合作协议中事先并不允许境外合作方单方面发表,境外合作方等于违反了合作协议。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些观测站点也没有经过审批。

  境外机构或个人未经审批在国内设立的站点,往往可以获取到最原始的气象资料。李丽军说,这些方面和测绘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几个观测点的原始资料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相对密度的网,产生的危害就比较大了。

  2005年4月至8月,一名华裔女子受日本文部省资助,在没有经过上海市气象局批准的情况下,在上海市内非法设立气象观测点39处,安放观测仪器采集湿度和温度等气象数据。其观测点分布范围不仅覆盖上海大部分区域,甚至有些邻近军事等敏感部门。

  另据专家介绍,由于外国卫星的存在,一国不可能保证所有的气象信息探测都处于自己管控之下,但地面矫正是可以管控的,而一些未经审批的合作项目则造成这方面的漏洞,甚至对国家安全形成危害。

  不熟悉规则?还是别有用心?

  中国人常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2000年1月1日,《气象法》正式实施。7年后的同一天,《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李丽军说,《气象法》出台以后,气象部门才有了对各种案件执法的权力。“如果发现一个站点没有经过审批,气象主管机构有权拆除,收缴非法获取的资料,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至今查处的项目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中外专家学者之间进行的。气象主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并不是所有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中国气象探测的法律法规都很了解,“或者说我们的法律法规宣传的还不是很到位,有些虽然签署了合作协议,但中方参与者事先并不知道还要办理申报的手续。我们找到他们以后,他们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法规,马上停止项目,很配合我们。”

  与国内相比,境外一方的动机较难判断。李丽军说,比如上海那个案例,当事人开始是找上海气象主管部门合作,在从气象部门得知需要审批之后,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设置观测点。“被查处后,当我们找到当事人时,她说自己不了解气象法,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但这个不了解是不是真的不了解,就值得推敲了。”

  防微才能杜渐。9月初,当挪威卑尔根大学气候研究中心的专家索特贝格在与西藏大学合作,计划在西藏建立太阳紫外线观测站时,西藏气象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专门对包括他在内的来自卑尔根大学的专家进行了气象法规的教育。在中国气象局8月底通报涉外案件之后,西藏气象局对在“世界屋脊”上开展气象观测的外国科学家加强了管理。索特贝格说,他们目前已经基本了解了中国相关的气象法规和审批程序,并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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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老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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