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资格被分配给各国家(地区)奥委会,由各国家(地区)奥委会选派达到最低资格成绩(MQS)的运动员参赛。所有报名的运动员可以参加奥运会个人项目的比赛,有3名运动员报名参赛的国家(地区)奥委会还可参加团体比赛。
个人最低资格成绩(MQS)
为具备使用席位参赛的资格,所有运动员必须获得以下最低资格成绩:
男子: 国际箭联轮 1200环或
70米轮 600环
女子: 国际箭联轮 1180环或
70米轮 590环
最低资格成绩必须于2007年7月5日(2007年世界锦标赛开始)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获得。
国际箭联将检查所有报名运动员的成绩是否已达到最低资格成绩标准。国际箭联执委会将对未达到最低资格成绩标准的运动员作出最终决定。